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PPP项目三标段米东大道二期(林泉路-东绕城米东互通立交)项目交通厅硅芯管X-线缆部X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PPP项目三标段米东大道二期(林泉路-东绕城米东互通立交)项目交通厅硅芯管X-线缆部X(招标代理编号: X-XXXNX ),招标X,招标代X新疆X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 1.1.1建设规模:本施工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为X.7X(含税价)。 1.1.2招标内容:对米东大道二期(林泉路-东绕城米东互通立交)道路建设中受影响的通信线缆进行迁改施工(详细施工内容X量清单)。 1.2 计划工期:按照委托建设方工期要求按时完工。 1.3 施工区域:乌鲁木齐市米东大道二期(林泉路-东绕城米东互通立交) 。 1.4 标段划X情况:本项目不划X为标段。同时不允许中标人转包、X包本项目,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X<X.7X(含税)。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XX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资质要求: 2.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至投标截止日合法有X施工总承包X级或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2.2.2须具备由住建部或住建厅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或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X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若施工资质或安全资质证书处于换证阶段,则需提供旧版资质以及省级或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换证受理证明);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X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X的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X年度以来最新一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项目团队要求: 2.5.1 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或X)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在有效期内)或国家安全生产X(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X师注册证》(须在有效期内);②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通信与广电专业)X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在有效期内)。 (须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①身份证、②资质(资格)证书、③社保证明X开具的X年度1月1日(含)以后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X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X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X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X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X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X年X月X日至X年X月 1 日,每日上午X时XX至X时XX,下午X时XX至X时XX(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X3号楼三单X1楼。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持以下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2)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本招标公告2.1-2.2要求的全部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XX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X年X月X日X时XX,投标文件递交地址:X6楼会议室 。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X(***工X建设项目招X(***。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X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X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盈科大厦B座X室 招标代X新疆X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北三巷X号馨苑小区3号楼三单X1楼 邮 编X 联 系 人:X> 电 话: X、X、X-X 传 真X-X 电子邮件: 开 X新疆X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X 账 号X 招标代X新疆X公司 X年X 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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