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县邮亭镇火车站居委2组房产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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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大足县邮亭镇火车站居委2组房产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重庆   2024-02-01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重庆市大足县邮亭镇火车站居委2组房产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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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重庆市大X火车站居委2组房产
    项目编号 GRXCQX 转让底价 X.X X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X-X-X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X-X-X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 资产类别 房产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X社会X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X、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大X火车站居委2组
    转让底价(X) X.X X
    产权证号 X房地证X字第X号 楼盘名称
    楼层 1/1 建筑面积(㎡) X.X
    房屋用途 非住宅 土地用途 商业
    土地权利性质 划拨 出让终止日期
    是否存在租赁 租赁期至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是否存在居住权
    评估报告文号">评估报告文号 渝顺达[X](资评)字第X号
    评估基准日 X-X-X
    重要信息披露 据评估报告载:证载土地使用面积为X.5平方米,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情况说明,委估房地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X平方米,具体四至及边界以不动产确权部门确定的为准。
    标的踏勘联系人 周波 联系电话 X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X大足X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XX公司
    备案机构">评估备案机构 中国X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X。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XX上报名操作指南***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X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优先权人)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优先权人),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优先权人要行权的,须在挂牌期内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及按要求交纳保证金。若在挂牌期内未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或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受让权。
    3.意向受让方(含优先权人)须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拍卖机构办理竞拍手续,方取得竞拍资格(拍卖时间X年2月X日XX;竞拍手续办理截止时间:拍卖当日XX;机X;机构联系人:X电X址X://paimai.caaX.org.cn/)。
    4.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X作为违约金:(1)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交易的;(2)在拍卖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举牌的;(3)拍卖成交后,受让方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相关费用的;(5)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6)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7)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或承诺事项的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若协议成交,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若拍卖成交,受让方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7.意向受让方须按照附件《告知承诺书》内容参与受让。
    8.标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本次按现状转让。交易涉及的土地收益金由受让方承担,具体金额以土地主管部门确认数值为准。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可变更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的,则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具体金额以土地主管部门确认数值为准。除此之外,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含转、受让双方应当向重庆联交所支付的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9.标的现存租赁,租赁收益自房产过户之日的次月首日起转移至受让方,租赁相关事宜,请详见租赁合同。
    X.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X.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权属变更及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X.项目的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产权证书、租赁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X.X X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X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交易方式 拍卖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金秋 联系电话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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