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二X英俊大街X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X,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X吉林省X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2.2标段划X及建设规模:本项目监理招标共划X1个标段,计划投资X.XX;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4监理周期X年X月X工,X年X月X日竣工
2.5质X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X监X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1项及以上类似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X师须具备X专业国家级注册执业资XX师资格。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未担任X项目X师;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持证上岗专业齐全。
3.2外埠监理企业需办理入境
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需到二道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单位证明或介绍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X 年 9 月X日至 X 年 9月X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X时至XX时,下午XX时至XX时,在吉林省X(长春市深圳街3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总监国家注册证书、类似监理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监理合同)、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二道区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 X X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XX 年 X月 X日 X 时XX,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X(临河街与浦东路交汇)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X》、《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X
办公地址:XX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邮政编码X
联 系 人:X联系电话X
日期X年9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