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6-09-05
| 公开时间:XX钟前 | |
股东限期履行出资义务的催缴函
请股东文明于收到本函之日起十日内向管理人及时作出回复并缴纳未缴的出资款,如已出资,请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以便管理人核实。逾期仍未缴纳的,管理人将在报告债权人会议后采取相关措施,您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管理人联系方式:陈律师,联系电话:X;赖律师,联系电话:X,地址:X并同步在《全国企业XX址:https:X.cn。
以上内容,请各股东知悉并慎重对待,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特此函告。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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