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商业服务 上海 2026-09-05
◆ 事项名称
◆ 受理部门
X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以下简称“X药事所”)
◆ X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X〕2号)》;
2.《国家XX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X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X〕X号);
3.《国家XX关于印发&lX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X〕1号)。
◆ 受理范围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范围内的药品。
◆ 申请材料
1.知识产权承诺书。企业自行填写《知识产权承诺书》。
2.授权书。企业填写《授权书》,对申报药品价格涉嫌商业贿赂、垄断涨价、涉税违法等重大失信情节时授权查询相关药品增值税发票信息做出承诺并X后X。
3.总代授权证明。包含总代协议、总代授权书等。授权书内容由企业自拟,须包含进口及代理企业相关信息、授权书有效期等信息,并加盖代理企业公章及X。
4.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包括《药品X证书》《药品再X批准通知书》《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进口药品X证》等。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包含药品通用名、剂型、XX类、规格、X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信息。
5.药品说明书。须包含清晰的药品通用名、商品名、适应症、规格包装、包装材质、企业名称、批准文号、药品有效期等信息。
6.外包装图片。应为产品实物图片,须包含清晰的企业名称、药品通用名、规格包装等信息。
7.已取得的国家药品编码。
8.药品质量层次及标识相关证明材料。
参比药品: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参比制剂目录或纳入国家药品监X《化学药品目录集》“参比制剂”、“进口原研药品”收录类别,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原研药品标准(依据国家药监药品XX类化学药品5.1类、生物制品3.1类药品)。(如国家药品X发布的相应批次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通告及附件中对应药品截图、国家药品监X《化学药品目录集》截图、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官方证明材料)
9.企业申报价格。
X.企业承诺主动提供药品追溯码信息,配合做好X工作。
企业申报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后X。
◆ 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
企业进入“我的药品库”,X“药品申报/重新申报”,根据X类型”模块,勾选国家药品编码,并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提交药品基础信息、标识信息、申报价格等信息,企业应对药品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信息以企业承诺为准。
申报信息提交后,企业可进入“药品→药品信息管理→本企业药品维护流程查询”模块中查询药品审核进度。
(二)资料审核
1.基础信息审核
药品申报信息提交后,企业端流程状态显示为“已提交,待受理”,X药事所负责对企业申报信息及X资料进行初审,对于信息填报无误,申报资料齐全、证明充X且符合规范的通过初审,企业端显示为“受理审核中”,之后进入复审和终审环节。
基础信息初审、复X信息、药品基础信息、药品标识信息;终审内容包括价格及采购规则。
2.医保规则审核
基础信息终审通X进行医保规则的维护及审核。审核通过后X药事所,进入待发布确认流程。
3.审核不通过
企业填报信息有误或者申报资料不符合规范的,基础信息或医保规则审核不通过,附审核意见退回企业,经企业修改后按照再次提交时间重新排队审核。
(三)发布公告
药品申报信息发布时确认选择生效日期(默认采购规则及医保规则同步生效),发布确认后自动生成公XX站进行发布。
原则上每周二发布X信息,周四生效,如遇法定节假日视具体情况提前或延后发布。
◆ 联系方式
地址:X="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Xpx"> 邮编:X
电话:X-X X-X X-X
传真:X-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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