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采购产品
木质粉末活性炭:规格参数要求:亚甲基兰值≥Xml/0.1g,碘值≥Xmg/g,PH≥5-7,水X≤X%,灰X≤8%。Xkg/袋。需求数XXX吨(需方负责卸货),收货地址:X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正品(非再生活性炭),符合或优于产品相关国家标准的XXXXX原厂正品,产品指标与样品相X量与X检测不合格,供方应于X日内将退换的合格产品交付需方,退换货的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运输费),逾期交付货物按第九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质保期为X个月,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X年X月X日前。
2、交货地址:X3、交货方式:卖方负责运输产品至买方制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汽运,运费、运输保险费、装车费等由 供方 承担。
五、验收方法:
需方对供方所卖货物按合同要求验收,供方向需方提交⑴送货单,⑵出厂检验单、MSDS,⑶过磅单,以需方验收和检测结果为准,但此验收不视为需方对供方产品质量的认可。产品说明书、MSDS、质检报告等产品资料盖章电子版发至需方存档。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Xkg/袋装,无字外包装袋,内衬聚乙烯塑料内膜,产品包装应符合运输、储存要求,产品运输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危化品包装标准、运输标准,保持外包装的完好以及产品质量不受影响。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提出异议期限:
按第二条款标准要求验收,验收以买方为准,买方可在卖方交付产品后的X日内提出质量异议;验收过程中买方对产品取样保存,以备仲裁检测。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月结,合同签订后,卖方安排备货,联系收货人,按要求时间、数量送货。买、卖双方到货次月X日前核对上月往来账,开发票(X%增值税专用发票),到货次月月底前结算上个月到货费用(以实际到货磅单数量为准),用银行电子承兑汇票(6个月内)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