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湖北 2026-09-06
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并经临时管理人确认后,你/贵单位即成为临时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临时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律师接受委托代理的X开具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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