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江苏 2026-09-06
X(以下简称“致远公司”)X(以下简称“溧阳法院”)于X年X月X日以(X)苏X破申X号民事裁定书,X(以下简称“致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X年X月X日作出(X)苏X破X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致达律师事X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现就职工债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提示
本次通知仅为告知申报权利及申报流程,不代表管理人已确认各位职工必然享有职工债权。职工是否实际享有、享有何种金额及类型的职工债权,须由职工提交完X证明材料,经管理人依法核查、审核认定后方可确认;经核查不符合债权成立条件的,管理人将不予确认相应职工债权。
二、申报期限
三、可申报债权范围(职工自行举证)
(1)本人主张致远公司欠付的职工工资;
(2)本人主张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3)本人主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其他费用;
(4)本人主张依XX的经济补偿金;
(5)本人主张的其他依法可列入职工债权的相关债权。
四、特别说明
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需真实、合法、完X,管理人将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及举证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最终债权确认结果以管理人审核结论及后续法定程序认定为准。
特此通知!
X年X月X日
联系地址:Xp>联系人:X电话: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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