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上海 2026-09-01
税淋玲、汪晓琳:
你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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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X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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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被发现XX新桥X
X
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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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房屋南侧院内擅自搭建构筑物。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新府告字
〔
X〕第X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新府告字
〔
X〕第X号
)
X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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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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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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