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广东 2026-09-01
广东西江X(肇庆段)X堆土场、X等临时用地项目X,项目总面积为1.X公顷,实际损毁土地面积为1.X公顷,无使用未损毁面积为0.X公顷。损毁前现状地类为果园、乔木林地、其他草地、X用地、X、坑塘水面、沟渠、X庄。本次竣工验收面积为1.X公顷,复垦为果园、乔木林地、X、沟渠、水工建筑用地、X庄,保留坑塘水面、X用地。
现该临时用地项目复垦已竣工验收,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土地复垦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形成初步验收结果后,负责组织验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现XX站上公告,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X日内XXX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反馈,联系电话:X-X。
附件:1.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
XXX
X年X月X日
相关附件X:
附件1:广东西江X(肇庆段)X堆土场、X等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竣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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