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浙江 2026-09-01
公 告
(X)浙 X 破 X 号
X(以下简称格兰美公司)买X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X的同意后,将案件移送破产清算,并于 X 年 8X破产清算一案,同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X 年 9 月 1 日,本院指定永嘉X管理人。现依法公告送达破产清算受理裁定书X的债权人应于 X 年 X 月 X 日前,向管理人永嘉海天会计师事务所[方式 1X络申报。X https:X.cn:X,X“我的债权”进行申报;方式 2X:XXXXX X 号;联系人:X]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X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X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X 年 X 月 X 日上午 9 时 X XX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召开X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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