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X航空航天及储氢用含能高活性新型金属材料研发生产基地一期项目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X概况:
项目总占地X亩,其中一期占地X余亩,建设面积2X㎡。通过购置和自研专用生产设备,完成8条含能金属粉末材料自动化生产线。建成投产后,能够为航空、航天、兵器等国家重点保军单位以及各类科研院所提供铝锂、微钠铝、钛合金粉等多种含能高活性新型金属材料X余吨/年,年均销售收入4X以上。该一期项X建设,其X已建成X吨生产能力。此次一期项X,建设X吨高活性新型金属材料。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一级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X个工作日内,公X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X位以及生态环境部门反映。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电话XX-X
(2)建X
联系方式:贾总X
四、公众意见X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X络链接:https:X.com/s/1ZiDc1xj5z5LpXH0n8wXg提取码:mmey
编辑:胡丽迎
审核:王卫华 终审:武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