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一期供配电维保服务(三次)
项目编号: XWX-X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最低成交价法
服务品目: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预算: ¥X,X
项目地址:X1c="" class="com-value locaX港XXX号
预计评审时间: X-X-X X:X
评审地址:X1c="" class="com-value locaX港XXX号
采购单位:
项目联系人:Xn data-v-XeXa1c="" clasX总务处
联系人电话: X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X-X-X X:X
响应截止时间: X-X-X X:X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 具备有效期内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全部持有高压电工证; 3. 高压电工:男性年龄X‑X周岁,女性年龄X‑X周岁; 4.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所属单位与乙方主体一致。 5. 所提供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须具备近X年至少3项XX维保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X。 2. 业绩须为供应商自身独立承接项目,挂靠、X包业绩不予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