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出版印刷,市政房地产建筑 安徽 2026-08-28
| 公开时间:XX钟前 | X管理人 | |
印章作废说明
X 年6 月X 日,本院根据X的申请,裁X破产清算一案X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指定安徽恒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管理人,李X春为负责人。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管理人现声明:的全部印章(如公章、财务章、合同X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从X年X月X日起作废。
管理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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