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谈判,现进行服务企业征集,经初审符合需求的企业可参与最终询价谈判。
一、公告编号:XWC-X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X) |
X |
X |
见附件 |
X |
注:1.供应商须按照项目名称以单项进行X。
2.具体要求咨询联系人。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4.项目预算:XX。
三、供应商X条件
(X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X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X通用物资采购活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X企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服务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X活动前X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符合保密要求。
注:以上为固定条款无需提出异议。
四、X需提供以下预审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服务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X(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Xwww.X.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X(Xwww.X.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以上资质一式三份并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X时间:公告发布起五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X联 系 人:XX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