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川人社规〔X〕X号)文件要求,现XX年“低空未来无人机驾驶”X级示范培训项目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培训项目 | XX“低空未来无人机驾驶”X级示范培训项目 | ||
培训机构 | 达州X | 联系电话 | X |
培训类型 | 职业技能培训 | 行业主管部门 | X人力资源和X |
培训工种 | 无人机驾驶员 | 培训等级 | 五级/初级工 |
培训时间 | X年X月X日至X月X日 | X时间 | X年X月X日至X月X日 |
培训地点 | 达XXXX号 (X机场) | 培训人数 | X人 |
培训对象 | 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2.X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3.X转移就业劳动者4X登记失业人员5.就业困难人员 | ||
培训学时 | X天(X学时) | ||
培训目标及内容 | 使学员熟悉无人机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范,掌握设备检查调试、基础飞行操控、日常维护保养等实操技能,具备基础作业能力,达到国家五级/初级工技能考核要求;强化职业素养,X场岗位需求,为低空经济、农业植保、测绘巡检等行业输送技能人才,促进参训人员就业创业。 | ||
补贴标准 | 按照《X人力资源和XX关于调X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达人社发〔X〕X号)标准执行。资金来源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 ||
评价方向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五级/初级工) | ||
就业推荐 | 对接无人机作业等企业岗位推荐 | ||
培训监督 | 若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的相关情况与公告信息不符的,欢迎参训学员及社会各界向培训管理单位投诉举报。 | ||
X人力资源和X
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