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湖北 2026-09-04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X年X月X日X:X时。
2.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技术负责人的要求修改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类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取消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关于“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条件。
X.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其他内容的修改以本次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X澄清修改文件。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X
日 期: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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