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 浙江 2026-09-04
( X)浙 X 破 X 号
X 年 7 月 X 日,本X的申请裁X的申请破产清算一案。
经查明:截止 X 年 8 月 X 日,管理人X的任何可供变现的X也未向管理人提供任何财产信息,现债务人名下财产 0 X,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X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请X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X七条之规定,本院于 X 年8 月 X 日裁X破产X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X二0二六年九月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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