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 (2026年修订)政策解读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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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钦州市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 (2026年修订)政策解读

    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广西   2026-09-03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钦州市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 (2026年修订)政策解读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方案出台的政策背景根据《XX厅关于印发广西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X年修订)的通知》(桂农厅发〔X〕X号)要求,更好发挥政策调控的保障作用,稳固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X生猪产业发展实际,修订出台本级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二、调控目标按照广西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X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X.3X头左右、规模猪场保有量稳定在X个以上。指标X解严格遵循“X级以X域重点是稳定规模猪场数量,不得将能繁母猪保有量X、X”的原则,仅将能繁母猪保有量、规模猪场保有量两项核心任务XX。后续,将结XX厅最新工作部署和猪肉消费及生猪生产效率等多重因素,动态调X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三、调控措施(一)按照生猪产能调控要求,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X为绿色、黄色和红色3X域,并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X域(X%—X%):属于产能正X间,X场调节为主,不需要启动调控措施。保持监测预警工作常态化,定期发布动态监测信息。X域(X%—X%或X%—X%):属于产能大X间,启动相应调控措施,X场调节共同作用,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X域。当保有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X%—X%时,加强监测预警、启动产能调减机制,引导和督促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采取延迟能繁母猪补栏、加快淘汰低产母猪等减产措施;当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X%—X%X间,强化能繁母猪存栏量监测调度,引导和督促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减缓淘汰能繁母猪,增加补栏,稳定和增加产能。向产能增幅或者降幅XX工作预警函或提醒函。X域(低于X%或高于X%):属于产能过X间,全面强化调控兜底措施。存栏量高于X%时,全面强化调减产能各项措施,继续加大低产母猪淘汰力度,引导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暂缓新增能繁母猪和新建扩建猪场。此外,视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冻猪肉储备收储工作;存栏量低于X%时,加大工作力度增加产能,进一步采取补贴、信贷、贴息等政策措施,遏制产能下滑势头,恢复和增加能繁母猪饲养。(二)建立产能调控基地。依托全X,X规模猪场养殖数量和生产经营变化等情况实施动态监测。针对年设计出栏1X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和能繁母猪存栏X头以上的种猪场,坚持猪场自愿加入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择优上XX厅,申请纳X生猪产能调控场管理。(三)引导X场预期。引导养殖场(户)科学安排生产节奏。X(X)将能繁母猪存栏量X头以上的养殖企业纳X生猪产能重点调控监测名录,对名录内企业实行年度生产备案管理制度。做好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引导养殖场(户)降低生猪出栏体重、避免压栏增重,鼓励屠宰企业优先收购标准体重的生猪。在生猪价格快速上涨或下跌时,引导养殖场(户)X场行情适时出栏,避免因压栏和二次育肥等行为引发的阶段性供给骤增骤减问题,X场价格大幅震荡风险,保X场供应平稳有序。四、注意事项(一)X(X)应保持规模猪场数量总体稳定,不得随意拆除。养X域确需拆除的规模猪场,要实行“减一补一”政策,在X域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二)规范数据统计口径,X(X)季度末月份能繁母猪存栏量采用X数据;非季度末月份能繁母猪存栏量,以X季度末数据为基础,根据X部门监测的能繁母猪存栏月度环比变化率测算得出。五、政策咨询政策咨询机X政策咨询电话:X-X相X关于印发《X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X年修订)》的通X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X年修订)政策图解文件X:关联文件: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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