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浙江 2026-09-04
X
公告
(X)浙X破X号
X年X月X日,本院X的申请,裁X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广诚律师事务X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本院经X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十三条之规定的情形,决定对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破产案件应当在裁定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本院定于X年X月X日(X第二十号法庭(地址:X参加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