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四川 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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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 根据《国家X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国家XXX工作的通X药品价格治理期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X〕X号)和《关于落实&lXX规则XX服务的X共收到企业新增申报产品X条,现将初验合格的X条产品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二、公示范围及内容 相关X医疗保障X药品和医X提交的经初验符合申报要求的新增药品信息(详见附件)。 三、质疑要求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医疗机构、企业及公众均可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X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X质疑X内帮助文档。 X质疑链接:https:X.html 四、其他事宜 X采集国家医保药品编码数据库字段信息,如申报企业对上述信息有异议,请及时到国家医保药品数据库变更相关XX的变更信息报备同步国家医保药品编码数X产品资质信息。 (三)经初验 药品申报信息不合格产品未予公示X自行查询具体原因。 (四)按照《国家XXX工作的通知》注射剂X。 (五)本次公示信息并非最X最终执行为准。 (六)涉嫌瞒报低价的产品,自申报之日至今,如企业X产生低于X价,请通过XX提交降价情况说明,若公示期内未提交相关X查实将按照X低价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X-X X-X XX X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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