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增量政策措X)名义出台或者X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提出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意见,出具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报告,并协助相关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对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X)名义出台或者X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组织会审,并出具单份文件审查意见; (二)按照甲方要求,对存量政X)名义出台或者X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并形成政策措施清理报告。 (三)参与甲方组织的宣传培训及业务咨询。即,协助、配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宣讲服务,推动落实公平竞争政策“进机关”服务;组织X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宣讲培训一期。 (四)X与公平竞争审查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