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6-08-28
债权申报通知书
一、 债权人应自收到本债权通知书之日起X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 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债权人为单位的,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X)、法定代表人X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X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X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X(原件)及代理人X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2、债权申报表或债权申报书;
3、申报的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判决书、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
特此通知。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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