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6-08-28
追缴出资额通知书
X于X年X月X日作出(X)闽X破申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吴银桂对X破产清算一案。XX人民法院于X年X月X日作出(X)闽X破X号决定书,指定“福建重宇合众(泉州)律师事X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调取了债务人的工商档案,其中留存的验资报告显示,债务人已收到全体股东足额缴纳的全部X资本。随后管理人前往银行调取银行流水明细核查,发现股东高艳霞已将全部实缴资本转出。结合现有证据,管理人初步判断该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形。
管理人现依法向股东高艳霞追缴抽逃的X资本。请上述股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与管理⼈联系(管理⼈联系⽅式:XXXXXXXXX层福建重宇合众X,联系人:X阳佳,联系电话:X、X)X未缴出资款,否则管理⼈将依法采取法律措施进⾏追缴。
特此通知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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