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商业服务,化工 河南 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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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公共资源药采信用〔X〕X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XX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X〕X 号)规定以及相关判决文书,部X企业(详见附件)涉嫌违背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原则。现就X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预评级告知书并提交申辩(修复)材料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X预评级告知书 请相关企业(详见附件)于XX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持X件及其复印件,被授权人持X、X件及其复印件,上述材料均应X。逾期未X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X 日即视为已送达。 二、提交申辩材料 如对预评级结果有异议,请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 X X提交正式书面申辩函,详细说明申辩理由并附相关印证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辩函的视为无异议,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三、提交修复材料 相关企业立即采取措施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并消除不良影响的,可对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X版)》中的纠正措施和裁量基准对应关系表要求,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XX提交正式书面修复函,详细说明采取的纠正措施并提供印证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X-X X地址:X X年X月X日
附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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