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浙江 2026-08-28
| 项目名称: | 温州港乐X通X(CX | 项目代码: | X-X-X-X-X-X | ||
| 招标人:X/div> | X | 代理机构: | 名X | ||
| 地址:X1号 | 地址:X | ||||
| 联系人:X> | 联系人:X杰 | ||||
| 电话:X-X | 电话:X | ||||
| 标段(包)名称: | 温州港乐X通X(CX竣工疏浚 | 标段(包)编号: | AX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款、第2.3款的规定,招X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澄清、修改文件,本澄清、修改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X,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如果先后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后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XX”并及时X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X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如下:一、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1、澄清申请内容:PX:自X年X月X日 (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成功完成过一个XX立米及以上沿海X的施工;提疑:本项目为竣工疏浚,依据交通运输X建设管理规X建设管理规X实行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两级验收制X施工任务在交工验收完成即已全部实施完毕,但部X疏浚项目归档资料仅留存竣工验收文件,无交工验收资料。原条款仅以实际交工日期作为业绩唯一认定依据,将导致部X已真实完工的疏浚业绩无法认定,存在限制潜在投标人的风险,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平性相关要求。结合国内水运疏浚项目招标通行做法,建议修改X自X年X月X日(以实际交工日期或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成功完成过一个XX立方米及以上沿海X的施工项目。答复: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自 X年X月X日(以 实际交工 日期为准)以来成功完成过一个XX立方米及以上沿海X的施工。”内容修改X“自 X年X月X日(以 实际交工或实际竣工 日期为准)以来成功完成过一个XX立方米及以上沿海X的施工。” | ||||
| 行政监督机构: | XX | 电话: | X | ||
| 信息来源: | 浙江X(X跳转) | | X-X-X X:X: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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