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6-08-28
| 公开时间:XX钟前 | |
关于限期返还抽逃出资的通知
林华清、彭炳华、林金美:
XX作出(X)闽X破申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国家税务总X(下称"华港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X年X月X日指定福X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上述出资款在到账后极短时间内被全额转出的行为,足以产生股东抽逃出资的合理怀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X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XX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第十四条之规定,管理人现通知你方:
请自收到本X返还抽逃出资款人民币XX(X)及相应利息(自各笔出资款转出之日起,按全X公布X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汇入管理人账户:
开XX
账 号:X
如对本通知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配合管理人核实。
特此通知!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管理人联系电话: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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