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X-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X-X-X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采购文件评标委员会组成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组成,共 5 人现变更为采购人代表 2 人,评审专家 5人组成,共 7 人。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X年X月X日X时XX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X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XX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X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X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如因文件上传清晰度问题,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有任何X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X-X-X,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X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本项目供应商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报价解密,也可以在投标单位自行操作报价解密,报价解密时限为XX钟。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并同时准备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具X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采〔X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X〕X 号)X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X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X〕X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地 址:北票市南山街十九委
联系方式: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X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X-2XB座X号(房间)
联系方式:X-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n>王东
电 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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