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海马新能源汽车X车排放环境经济动力性试验设备项目,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马新能源汽车X车排放环境经济动力性试验设备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X-X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项目概况:本项目X,海马新能源汽车X车排放环境经济动力性试验设备的设计、制造、预验收、包装和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陪产服务、设备移交确认和最终验收、质保期售后服务等。
2.5招标范围:四驱转毂环境模拟仓及排放X析系统(包括双电机四驱转毂一套,高低温环境仓一个、红外阳光模拟系统一套、排放X析系统一套及上述系统的相关全套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预验收、包装和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陪产服务、设备移交确认和最终验收、质保期售后服务等。乙方必须仔细的X析设备系统,确保该系统设计满足甲方工艺、物流、产量等的需求,保质、保量、按时X,保证甲方正常投入生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交货期:X套设备要求在签订合同后X个日历天内设备具备发货条件,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X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发货期双方协商确定。
2.7质保期:自终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质保期为X个月。
2.8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地方(为本招标及本合同目的,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标准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2.9标段划X:本项目划X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资格声明函(声明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制造、工艺设备和安装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投标单位(X,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X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X年X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XX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X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动力性试验设备的业绩(该业绩设备至少包含双电机四驱转毂一套,且应提供其配套的环境仓供应商自X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套以上X车排放环境仓业绩,提供其配套的排放X析系统供应商自X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套以上X车排放X析系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需提供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票或收款记录(银行转账凭证或收款凭证等),发票、收款记录无金额限制,如合同无法体现主要内容,另需提供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1)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成交),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方企业、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X3年X月X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中XX站(***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X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X页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对于以上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单位(X,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X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X5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XX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如无委托代理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X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年X月X日09时XX至X年X月X日X时XX,潜在投标人登X“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X(***X/)4.2 招标文件售价X。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X6年X月X日09时XX,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X电X(***X/)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X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X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X》《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XX》(***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Xt>地 址:郑州市中牟县东风路6号
联 系 人:Xt>周老师
电 话:X
招标代理机构X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X号楼C座X层X
联系人:X姜瑞、闫岩、张小波
联系电话:X
邮箱:tianpinXont>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X
联 系 人:Xfont>
电 话X
邮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