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
突出问题X治
,进一步规范
我县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
”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X年X月X日。
二、重点征集内容
1.集体资金管理方面:
村集体收入核算弄虚作假,违规出借、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虚列开支、
“白条入账”、坐收坐支、公款私存,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集体资产管理方面:
违规出租、出让、处置集体资产,租赁合同不规范、超长期、超低价,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闲置集体资产未有效盘活,资产流失等问题。
3.集体资源管理方面:
集体土地、山场、水面、林地等资源发包程序不规范、暗箱操作,违规占用集体资源,集体林权被侵占,征地补偿款未及时足额发放等问题。
4X项目管理方面:
X项目采购或招投标程序不合规,暗箱操作、拆X项目、围标串标、违规X包转X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村干部违规X等行为。
5.劳务用工管理方面:
虚列务工人员名单、虚报工X量等方式虚开套现、虚报冒领,以及优亲厚友、
“人情工”等问题。
6.其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相关职能X、村工作人员在集体
“三资”管理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以及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
X
-
X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8
X-XX,下午
2
:
3
0-
5
:
3
0)
电子邮箱:
来访地址:X
X安
县
X写字楼
X
室(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
四、其他说明
1.举报人应当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供具体线索(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相关证据等),不得虚构、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便于核查核实和反馈处理结果。
3.对举报的问题线索,我们将安排专人负责登记、核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核查处理情况(涉及保密内容的除外)。
特此公告
X安
县
农业农村
X
X
年
3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