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农林牧渔,机械电子电器 广西 2026-03-13
德保县X 德X
关于德保县变型拖拉机报废清X的通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X〕1 号)文件要求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 X-X)等规定,我县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清X工作。截至 X 年 3 月 X 日,全区注册登记 X 年及以上年限的小型多功能拖拉机(以下简称变型拖拉机)已全部依法注销、存量为X。
为加快推进我县变型拖拉机清X工作,严防本县辖区内拖拉机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下:
一、变型拖拉机的定义
本通告所称的变型拖拉机,是指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注册登记,外观悬挂绿色拖拉机号牌的车头与货厢和底盘为一体的机动车(包括悬挂“桂X”号牌及所有的外地号牌(简称“外挂”)的变型拖拉机),这类车辆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
二、报废清X范围
德保县辖区范围内所有变型拖拉机。
三、其他事项
(一)截至X年X月XX系统上变型拖拉机已全部清X,该批变型拖拉机一律予以强制注销报废。
(二)凡使用年限超过X年的变型拖拉机一律予以强制注销报废。
(三)凡强制注销报废的变型拖拉机一律禁止上道路行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四)凡强制注销报废及报废期满的变型拖拉机一律交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将报废的变型拖拉机牌证交县X注销。
(五X交通管理部门与县X将持续加大路面联合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无证、非法拼装、违法载人、超限超载、违反禁令标志、逾期未检以及货车假冒套用拖拉机牌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X以上五千X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X以上二千X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X年继续实施农业机械报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需要办理农机报废补贴的车主,请到德保县农业机X申请办理,咨询电话:X-X。
监督举报电话:县XX6-XXX。
特此通告。
德保县X 德X
X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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