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环保,水利桥梁 四川 2026-03-09
雅市环函〔X〕X号
雅安市X关于暂不予批准荥经县X年度河道清淤疏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X:Xxt-indent: 2em; text-aliX报送的《荥经县X年度河道清淤疏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X委托雅安市环境X组织召开了专家技术审查会,结合专家审查结果及技术评估结论,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根据雅安市环境X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评估意见,《报告书》主要存在项目建设背景不完善,项目实施必要性未明确,需补充项目建设与流域防洪规划、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上位规划、政策的符合性X析,补充项X涉及生态环境影响的回顾性X析;一级水生生态评价内容不完善,需核实水生生态采样点代表性,综合考量涉水扰动河段、鱼类“三场”、水体类型等要素,补充完善水生生态现状调查评价,补充清淤河段河床及水X交错带水生生境修复措施与要求等主要问题,《报告书》尚不足以支撑环评结论。
二、鉴于上述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X本次提交的环评许可申请。待《报告书X再依法按有关程序另行报批。
三、《报告书》未依X批准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并应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X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X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X提起行政诉讼。
雅安市X
X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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