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独立合同执行能力。(以投标人提供的加盖公章的投标承诺书为准)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价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询价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询价编制技术规范和X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以投标人提供的加盖公章的投标承诺书为准) (3)具有三级及X施工总承包的资质证书或三级及以X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X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与本项目相似的施工业绩(应提供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需有明确的签订时间,并提供履约证明材料(验收单或发票或其他可证明项目正在履行(或完工)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加盖公章的投标承诺书为准)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
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以投标人提供的加盖公章的投标承诺书为准)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X级/公司级灰名单或黑名单(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加盖公章的投标承诺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