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 海南 2026-03-12
X6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目录
第一部X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X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六、X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单位收支总表
八、单位收入总表
九、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X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第四部X名词解释
第一部X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一、主要职能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二、机构设置
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志仲
第二部X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此部X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X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一、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二、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乐东黎族自治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X.XX,占X.X%;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X.1X,占X.X%;卫生健康(类)支出X.XX,占11.X%;住房保障(类)支出X.XX,占0.X%。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X6年预算数为X.XX,比上年预算数减少XX,主要是人员调出。
2.教育(类)其他教育(款)其他教育支出(项)X6年预算数为0.XX,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X6年预算数为X.XX,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6X,主要是人员社会保障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X6年预算数为X.XX,比上年预算数增加XX,主要是人员调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X6年预算数为X.XX,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XX,主要是人员减少。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X6年预算数为X.XX,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XX,主要是人员缴费基数增加。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X6年预算数为X.XX,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XX,主要是人员提高医疗补助。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X6年预算数为X.XX,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XX,主要是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
三、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人员经费1,X.XX,主要包括:基本工资X.XX、津贴补贴X.XX、绩效工资X.XX、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X.XX、职业年金缴费X.XX、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X.XX、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X.XX、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XX、住房公积金X.XX、生活补助X.XX。
公用经费X.3X,主要包括:邮电费X.XX、工会经费X.XX。
四、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一)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因公出国(境)经费0X,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因公出国(境)经费0X,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六、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七、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八、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X6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X6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X5年X月X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X6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
第四部X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X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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