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提供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投标函) 3.2投标人未被列X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X采购严重X(***违法失信行X采购活动X公司列入“黑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投标函)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行政主管部X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X勘察X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或地质钻探作业类)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选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钻X师或以上职称(含副高级); 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环工X师及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地质勘X师及以上职称(含副高级); 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技术人员(至少1人)须具备水X师或以上职称。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对应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及上述所有人员的至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由社X可验证的电子凭证)。若为事业单位等特殊情况,需提供对应的编制证明及由单位出具的任职、社保缴纳情况说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次采购内容进行X包和转包。(提供投标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