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案编号X)
1.采购项目简介
1.1XX年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
1.2X。
1.3采购项目栏标价:人民币6X(含税)。
1.4采购项目概况:为顺利X母公司X年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信科集团母公司X年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2.2项目交付时间X年4月X日前完成交付。
2.3项目交付地址:X2.4服务目标及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X年X月X日的资产负债表,X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甲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X年X月X日的财务状况以及X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5项目验收:
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2.6项目内容:
详见附录一“项目内容清单”。
3.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X情况
4.1结算方式:
4.1.1甲方应于审计业务约定书签署之日起X日内支付X%的审计费用,其余款项于取得审计报告初稿日起X日内结清。
4.1.2付款时乙方需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6%增值税专用发票。
4.1.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全部发票为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出现任何虚假、伪造或过期等情形,乙方除应承担违约责任,还应向甲方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若乙方拒不重新提供或延期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乙方的剩余价款,并从乙方剩余价款中扣除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4.2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均以银行汇款的方式支付。
4.3其他情况:无。
5.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公告期限
X年3月X日至X年3月X日XX时。
7.其他
供应商不得存X及信科集团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X投诉及重大债务;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
8.联系方式
X公司
地址:X3号院2号楼-1至9层X内4-9层
邮政编码X
联系人:X敏
电话X X
X年3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