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治超大队安保服务
项目编号: JSZC-X-FWX-X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X法
服务品目: 社会服务/安全服务/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所属行业:
项目预算: ¥X,X
项目地址:X1c="" class="com-value location"> 泰州市吴州南路X号
预计评审时间: X-X-X XX
评审地址:X1c="" class="com-value location"> 泰州市吴州南路X号
采购单位: 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联系人:Xn data-v-XeXa1c="" class="com-value">杨女士
联系人电话: X-X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X-X-X XX
响应截止时间: X-X-X XX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拟派本项目保安人员符合持证上岗条件,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员证,不得有违法犯罪或劳教等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