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湖北 2026-03-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阳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当阳市发X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X-X-X-X-X)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X,招标代理机构为XX。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X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为村村通、国省干线、机关事业单位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包含充电桩基础与设备、钢结构雨蓬、配电箱、电缆、人行道、路面改造等配套基础设施内容。
2.3招标范围:本招X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材料(如有)所列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X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5X质量要求:达到X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X安全生产要求:达X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X-X)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自然资源和X和宜昌市住房和X《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X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宜自然资建发〔X〕X号)和当X《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X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按照宜X《关于印发(宜X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X〕X号)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应用及评价,实现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X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X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X施工总承包X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X,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未在X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承诺书)
3.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X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检)员各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6个月(X年9月-X年2月)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X”(以X)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X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
3.X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X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X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X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X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X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XX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X6年3月X日至X年3月X日X时XX止。投X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X年4月3日9时XX。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X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X,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X)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X在当阳市公共X(当阳市雄风路X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XX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X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X畅通的任意X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X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X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X址:***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X6年3月X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Xn>X
地址:X1号
联系人:Xn>赵宇
电话:X-X
招标代理机构:XX
地址:XX号
项目负责人:范园园
电话:X
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当阳市住房和X
地址:Xspan>
电话:X-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