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广西 2026-03-16
经自治县奖励扶助审批领导小组审定,拟对下列X名同志享受X年度龙胜各族自治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X年3月X日至3月X日,如发现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条件者,请通过下列方式举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举报电话X-X;桂林市卫生健康委举报电话X-X;龙胜各族自治县X举报电话X、X。举报信箱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桂林市卫生健康委、龙胜各族自治县XX)X。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享受政策条件:
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子女伤残对象:扶助对象夫妻在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X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残达到三级以上)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子女死亡对象:扶助对象夫妻在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X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夫妻。
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经市、县级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小组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三级以上并发症的人员。
四、桂林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户籍在桂林市行政区域内,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X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夫妻。
附件:1.X年度特别扶助对象公示花名册(X人)
2.X年度手术并发症公示名单(X人)
3.X年桂林市特别扶助对象公示花名册(X人)
龙胜各族自治县X
X年3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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