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X定于X6年3月X日 XX在“销售交易专场”举办本次商品粳稻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品种:X年产粳稻
数量:X吨,X6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1.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
2.本次交易详细清单见附件。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及补充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3.质量:公告中提供的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竞购方须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需提前预约,联系人:X),以确保对质量及保管状况有充X了解。如竞购方未进行看样,则在成交后应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且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异X处理。
4.交收地址:X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font-size: Xpx"X。
二、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X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所有内容的会员单位,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活动。报名单位或自然人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三、交易方式
1.交易方式:交易市场将通过国家X新X组织交易。会员可通过点击“交易”后选择“江苏”,进入X竞价销售交易专场”参与竞价。
2.本次竞价销售交易底价:XX/吨,竞价幅度为人民币5X/吨。交易价格类型为。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买卖双方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XX/吨,履约保证金XX/吨,合计共X0X/吨。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京市X行
账号X
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数量的2X/吨向买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
2.交收方式:买卖双方自主交收,买受人凭成交合同,凭身份证明带款或有效汇款凭证到卖方指定库点提货。
3.结算方式:先款后货,自合同成交之日起至X年3月X日完成提货,延期提货加收仓储保管费用XX/吨·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取仓储费。最晚可延期至X年5月X日。
4.保证金清退:交易双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买卖双方验收确认完毕,并将盖章确认单扫描件发至江苏市场后一次性退还。
5.本次交易卖方不提供发票。
六、其他事项
七、联系方式
孟先生 X 南京国家XX: 盛先生 X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X 李佩璇 X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X 会员报名X-X 资金财务X-X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X。 X6年3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