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温氏晶宝华东区X年度猪副产品销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标时间及形式
1、招标时间:
淮安温氏晶诚X年3月X日XX-XX
滁州温氏晶宝X年3月X日XX-XX
2、招标方式X络招标,参与投标的客户X参与投标。
三、招标规则
1.投标者资格:参与本次投标的客户需资质齐全、有相关经营能力、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若投标客户与招标方曾经合作或正在合作,必须XX营业执照、生产(卫生X印章的复印件,以及公司出具的投标委托书(单位盖章法人签字有效)。以个人名义参加投标的客户,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对需具有行政部门强制性生产加工资质的单位和行业,投标方必须具有相关资质,严禁借用他人资质参与竞标,否则招标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追究投标方的法律责任。
投标客户须于X年3月X日XX时前,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送达给联系人。
2.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X年3月X日XX前,按照招标方规定投标保证金全额汇款至相应招标方指定账户,原承包客户账户保证金可继续使用,注意汇款名称与投标名称以及中标后合同签订主体必须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客户。
3.招标方根据投标方提供的资质、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等进行综合评估后,于X年3月X日确定正式投标方,招标方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投标方,并安排人员X络招标培训。
4.投标竞价:实行暗标一次性报价,招标方设招标底价,投标报价最高者中标,低于标底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投标;如最高价出现两个或以上相同时,要求报价相同的客户进行二次竞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所报价格,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最高价格为中标价格;如投标人中标后毁约,其他投标人按投标价格从高至低顺序中标;凡毁约者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收归招标人所有。报价最高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竞标结果公布方式:最终招标结果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填写后并签字盖章回传。
6.投标前认真阅读招标方X上的所有填报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慎重填写产品的报价。恶意报价者直接视为投标无效,全额扣除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严禁诋毁打压其他竞标方,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竞标,否则,将取消其竞标资格并扣除全额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产品及保证金标准
1、淮安温氏X公司
|
标段 |
招标产品 |
单位 |
投标保证金(X) |
履约合作保证金(X) |
|
1 |
大肠(含大肠头) |
X/头 |
X |
X |
|
2 |
猪肚 |
X/头 |
X |
X |
|
3 |
猪尾 |
X/公斤 |
2 |
5 |
|
4 |
毛猪头(含带皮腮肉、口条、猪耳) |
X/公斤 |
X |
X |
|
5 |
隔膜肌 |
X/公斤 |
X |
X |
|
6 |
|
X/头 |
2 |
X |
|
7 |
小肠(含小肠头) |
X/头 |
X |
X |
|
8 |
胰脏、脾脏、苦胆、小肚、尿管、胎盘、猪肺、喉头、肺管、食管、心管、猪鞭(含猪鞭油) |
X/头 |
X |
X |
|
9 |
猪血 |
X/头 |
5 |
X |
2、滁州温氏X公司
|
标段 |
招标产品 |
单位 |
投标保证金(X) |
履约合作保证金(X) |
|
1 |
大肠(含大肠头) |
X/头 |
X |
X |
|
2 |
猪肚 |
X/头 |
X |
X |
|
3 |
猪尾 |
X/公斤 |
2 |
5 |
|
4 |
毛猪头(含带皮腮肉、口条、猪耳) |
X/公斤 |
X |
X |
|
5 |
隔膜肌 |
X/公斤 |
X |
X |
|
6 |
|
X/头 |
2 |
X |
|
7 |
小肠(含小肠头) |
X/头 |
X |
X |
|
8 |
胰脏、脾脏、苦胆、小肚、尿管、胎盘、猪肺、喉头、肺管、食管、心管、猪鞭(含猪鞭油) |
X/头 |
X |
X |
|
9 |
猪血 |
X/头 |
5 |
X |
注:客户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标段内不拆单品),投标多个标段的须足额缴纳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五、合同期限、产品采集标准、费用承担标准
1.合同期限X年4月1日—X年3月X日(具体执行以合同日期为准),合同期内X年4月1日至X年5月X日执行中标价格,后期可根据毛猪价格和市场行情每月月底前协商调X一次结算价格。
2.产品采集标准在《猪副产品购销协议》中约定。正常情况下,招标方屠宰毛猪均重在X公斤左右,如当日屠宰毛猪均重低于X公斤时(含),双方可协商制定产品交付结算标准。
3.中标客户须自行承担加工中标产品所需人员的工资、社保、食宿等相关费用,以及加工产品所需的水、电、汽、预冷、速冻、冷藏、包材物料、低值易耗品、设备设施工器具(招标方原有设备设施免费提供)、维修等相关费用,具体计费标准如下:
|
项目 |
单位 |
费用(X) |
备注 |
|
冷水 |
X/吨 |
X |
含污水处理费,不足1吨按1吨收取 |
|
电 |
X/度 |
1.5 |
|
|
蒸汽 |
X/立方 |
X |
|
|
热水 |
X/吨 |
X |
|
|
预冷 |
X/吨/天 |
X小时内免费 |
超X小时按XX/吨/天计费,不足1天按1天收取 |
|
急冻 |
X/吨/天 |
X |
|
|
冷藏 |
X/吨/天 |
3.5 |
|
六、悔标
客户中标后不同意接收、未按规定时间接收、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不接收产品影响正常生产的,均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合同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客户在合作期限内不得以无故理由中止合作,如有违约均没收履约合同保证金。
七、中标要求
1.中标后我司会有专人联系补缴和确认履约合同保证金,客户应配合在中标通知书送达后3天内补缴保证金并签订《猪副产品销售合同》,若中标客户不补缴保证金或不签订合同视为弃标,招标方有权调X客户,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合同期内,招标方不允许中标方将产品接收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招标方有权调X客户、终止合同、没收中标保证金,同时中标方与第三方的合同视为无效,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3.有充X的证据证明,客户有恶意竞标、私下串标者,没收投标保证金。
4.产品货款执行日清日结,其它费用执行月结,中标客户不得拖欠货款及相关费用。
八、招标其它说明
1.毛猪头中标客户需帮我司按标准代加工猪蹄,加工费用届时双方协商。
2.所有招标产品优先满足招标方销售市场需求,不超出当天产出的X%,剩余部X由中标客户全部接收,回购价格为中标价格,加工费用届时双方协商。
九、收款信息
|
开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
|
|
X |
|
|
|
X |
打款请备注:副产品投标保证金+标段。
十、投标咨询及联系人
1.淮安温氏:徐 波 X 范黎明 X 赵佛庆 X
2.滁州温氏:赵刚珍 X 练玉财 X
3.监督电话X-X
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X所有。
X年3月X日
查看附件:温氏晶宝X年度猪副产品招标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