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古勒巴格乡粮站绿色X总承包
( X)
本 泽普县古勒巴格乡粮站绿色粮仓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X援疆资金,其他,招标人为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2.项目规模: 建设1座X吨粮仓。同步配齐基础附属、通风设施、智能化粮情检测,仓储出入库配套机械设备,以及X㎡硬化地坪、围墙,打造功能齐全、安全高效的标准化粮食仓储基地。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X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X
标段(包)名称: 泽普县古勒巴格乡粮站绿色X总承包
招标范围: 在古勒巴格乡新建X吨的粮仓1座。同步配齐基础附属、通风设施、智能化粮情检测,仓储出入库配套机械设备,以及X㎡硬化地坪、围墙,打造功能齐全、安全高效的标准化粮食仓储基X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X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X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资质要求:须具X施工总承包X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行X)专业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投X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X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X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X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XX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X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X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X项目的项目负责X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X总承包能力。(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X)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个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X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X责任和接受指令。6)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共同的和X别的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X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5)根据《关于落实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可通过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1个月。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X年X月X日到 X年X月X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v>
3.招标文件费用X.XX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X年X月X日 XX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div>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X年X月X日 XX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址:X class="title4">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综合
评估法。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X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X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X。5、本项目资金来源X援疆资金及自筹资金。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下列事项投诉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认为招标文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X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满意招标人的答复或者认为招标人处理不当的,可以向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X日内向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X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X |
监督机构: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 联 系 人:Xd>
| 联 系 人:Xtd>
| 联 系 人:Xtd>
|
| 电 话X |
电 话X |
电 话X |
X年X月X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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