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化工 辽宁 2026-01-27
| 项目编号 | GRXLNX |
|---|---|
| 项目名称 | (X)X-4抚顺市顺城区戈布前街X-1号转让项目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X |
| 挂牌价格 | 6.XX(人民币X) |
| 挂牌期间 | X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X-X-X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标的描述:X所属抚顺市顺城区戈布前街X-1号(自管号:前葛X栋4-X)存量房竞价拍卖。该房产有产权大证(证号X),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建筑年代为X年。现产权所有权人为“X”。无土地证,至抚顺市自然资源X查询,本次评估范围内住宅所占用土地均为划拨用地。房屋水、电、暖气设施齐全。 2.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X交易款。 3.须全额付款购买,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X公司指定账户内,交易所收款后向X送达“收款确认通知书”,X根据“收款确认通知书”与受让方签X公司收到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在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至合同中转让方指定的收款户。 4.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受让方应现场查看以现场实物为准,一经参与竞买视为受让方完全接受、认可该拍卖标的物现状及瑕疵。 5.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1-7产权清晰,无抵押、无查封、无租赁、无优先购买权人等情况,转让方有完全处置权。标的3房屋无使用业户,产权证已丢失,如需补办,由产权单位负责。标的1、2、4、5、6、7房屋有使用业户,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物拥有完全处置权,拍卖结束后X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负责清除现有房屋使用业户,空置交付。 6. 拍卖前,意向受让方对所拍房产的面积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提出,由意向受让方联系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房屋面积实测,测绘发生的费用由要求实际测绘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经转让方确认、认可后,转让方依据房屋测绘单位提供的面积,对起拍价进行调X,调X后的起拍价不低于含税的评估价。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对所拍房产的面积有异议,由受让方联系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房屋面积实测,测绘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成交价不再进行调X,转让方不退还任何交易价款。 7.拍卖标的物权利人为X。 8.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价格以抚顺市自然资源X收取数额为准。 9.拍卖成交后,过户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得因不能过户向转让方要求解除转让合同,退还转让款及任何经济损失。转让方只配合受让方办理变更产权等相关工作。 X.涉及的转让契税、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印花税等由受让方及转让方按照国家要求各自承担。 X.房产交付受让方之日起,所有风险、权利由受让方承担。涉及房产水、电、暖气费用,交接前由现使用人负责,交接后受让方承担。 X.受让方是一般纳税人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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