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湖北 2026-08-05
襄宜高速房建项目智慧工地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2.
2.1
襄宜高速XYYCFJ-1宜昌段全长约X.Xkm,房建项目设置落地式互通式4处,终点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2处,为保障项目工作X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现对本项目施工现场智慧工地服务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襄宜高速房建项目智慧工地服务采购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共划X为 1 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X X 年 8 月 X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至项目结束,合同工期1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为注册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a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X”(***spa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
(6)近三年度被列入
3.5 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
3.5.1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X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X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X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X主体、关键性工作X包给他人,或者X包人将项目再次X包;
(X)X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X)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2 对于有上述3.5.1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X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X6年8月5日至X6年8月8日X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以询价人收到文件时间为准,下同)为X6年8月X日下午XX
5.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5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启封会。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Xn>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远X汪家村临沮大道X号
邮 编: X
联 系 人:Xn> 游先生
电 话: X
监管部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X
联系方式:X-X(邮编:X)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X”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X年8月5日
附件1:合同包划X表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 第1合同包 | 襄宜高速房建项目智慧工地服务采购 | 包含远安段及夷陵段施工现场智慧工地前期搭建、日常运维、安全质量文明管控、数据上报、验收迎检等相关工作 |
附件2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资质要求 |
| 第1合同包 | 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 第1合同包 |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 X X,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4 X。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 X 年 4 月、 X 年 5 月、 X 年 6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三个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 1 X。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XX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 第1合同包 | 近3年承担过1个智慧工地服务相关施工业绩。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 第1合同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a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X”(***spa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 |
注:对以上信用状况供应商应作出信用承诺(第六章 申请文件格式-(四)信誉情况表)。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最低数量要求 | 要求 | 备注 |
| 第 1 合同包 | |||
| 项目负责人 | 1 | 近5年承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注: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资格证书(若有)的扫描件,同时应附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只需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无需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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