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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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湖南   2026-08-05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湖南中X(湖南X)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中X(湖南X)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湖南中X(湖南X)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X-ZFCG-X

    3.招标项目预算:¥X,X.XX

    4.最高限价:¥X,X.XX(单价限价9,X.XX/套)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送货之日起X日内。

    6.招标内容:实时连续监测患者生命体征,动态掌握病情变化,及时预警危重异常,辅助医护诊断、治疗、术中术后观察,降低意外风险,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符合法X采X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X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所投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该设备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一类)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二、三类)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5个工作日),每天8X至XX,XX至XX(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线上报名,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将以下资料盖X题请注明“项目名称”:

    1)投标联系人的姓名、电话、邮箱;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名费缴纳凭证(备注“项目名称”)。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套,售后不退。如需发票或收据,请在邮件中一并提供开票信息。

    4.收款账号:

    开户名称:X

    开 户 X长沙中X

    银行账号: X

    5.获取文件:收到完X报名资料及费用后,我司将通过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6.任何未按要求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X年X月X日上午X时XX,递交地点为湖南中X综合楼X楼X会议室(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路X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中X(湖南X)”(***ome/indexX上发布。

    五、联系方法

    1.招标人信息

    (1)名  称:湖南中X(湖南X)

    (2)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路X号

    (3)联系人:Xp>

    (4)电  话X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X

    (2)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X号XXA2栋X房

    (3)联系人:X

    (4)电  话X-X-X

    六、公告媒体

    湖南中X(湖南X)

    (***ome/index/main)

    七、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至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采购结果如有质疑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示后(含公示当天)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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