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HNEC-HBMHXHX |
| 采购人:XX鹤X公司 | 保证金: | X.0 |
| 代理机构: | | 工本费: | |
| 报名方式: | 是否可对采购清单部X报价: | 否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X-X-X XX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X-X-X XX |
| 采购人联系人:X> | 李* | 采购人电话: | X |
| 代理机构联系人:X> |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 监督电话: | |
X鹤X公司
污水站生化污泥固废销售处置公X鹤X公司,甲醇X厂污水站、BDO污水站产生,生化污泥处置销售项目,已具备处置销售条件,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二、竞价销售内容、交货期
2.1处置销售内X鹤X公司(以下简称鹤壁煤化工)生化污泥处置销售。本项目所处置物料X理、装卸、运输、现场管理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明细如下:
序号名 称规格
(成X和色泽)单位数量(约)备注
1生化污泥以现场实物为准吨3.5吨/天实际数量以鹤壁煤化工磅单为准;销售处置周期:合同签日至X年X月X日止。
注:合同起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解除时间为X年X月X日。合同实际执行数量以鹤壁煤化工磅单为准。甲方对标的物生化污泥不做任何数量和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中标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
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2如出现装车等作弊事项,将按鹤壁煤化工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3物资所在地址:X2.4工期要求:销售处置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及时拉运,不能影响工艺生产。
2.5计量方式:以鹤壁煤化工磅单为准。
三、报名资格要求
3.1 报名方式:
统一在“中X”上报名。
3.2 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3必须在“中X”进行注册,为中X用户。
3.4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涵盖相应的经营范围。
3.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资质要求X.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匹配:固体废物治理、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处置 / 利用);2、环评批复 + 竣工环保验收;3,排污许可证;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案。
3.6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为X为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让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样品查看及报价时间、报名需线上递交的材料、投标保证金
4.1X上报名及样品查看截至时间X年8月6日XX。
4.2X上报价截至时间X年8月6日XX(延时1X钟)。
4.3投标单位需线上缴纳XX投标保证金。
五、竞标须知
5.1投标方必须在“中原云商”中进行注册,并为中原云商用户。
5.2投标方应在“中原云商”上报价。
5.3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按合同约定,违反招标方现场管理,私自堆放,影响环保达标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其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5.4每月X日预付次月提货款,逾期未交清款项,视为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5.X合同签订期限之日起(合同履行期间),承X生产,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要求
6.1中标方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生产责任部门管理。
6.2中标方需遵守招标方现场安全、环保等一切相关规定,听从招标方人员指挥。中标方因运输、存放不当而造成环保等问题,全部责任和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3中标方必须有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处置途径,严格按环保要求进行运输和处置,不得无组织进行储存、倾倒或造成外界其他环境污染,若因中标方不能有效进行处理,造成环境污染,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6.4生化污泥必须经过合法的处置,严禁在厂区内外露天存放,严禁随意倾倒,一经发现除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以外,招标方有权扣除全部的合同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6.5中标方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对生化污泥进行合法的处置或者销售,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正常情况下,生化污泥禁止出河南省,若销售范围超出河南省,中标方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6.6中标方禁止将生化污泥处置销售给没有环保资质的企业。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6.7中标方不得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提供其生化污泥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情况。招标方应保守中标方的商业机密,严禁外泄。
七、污染防治要求:
中标方运输、利用、处置生化污泥,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建立健全生化污泥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气化炉灰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生化污泥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生化污泥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灰渣污染环境的措施。自建或者租赁的气化炉灰库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反馈给鹤壁煤化工,否则鹤壁煤化工有权解除合同.
八、货款结算:
每月X日预付次月提货款,逾期未交清款项,视为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
本公告解释权归鹤壁煤化工。
9.1本竞价X发布。
9.2此公告物料内容只包含此标段内容。
联系人:Xr/>电 话X鹤X
X年7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