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X-X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近三年净利润不得全部为负数的财务指标。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且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需满足净利润不得全部为负X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2业绩要求X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缆绳产品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且合同明细(可以是1个或多个合同)需包含锦纶缆绳(锦纶缆绳直径不小于Xmm)、丙纶缆绳(丙纶缆绳直径不小于Xmm)和涤丙混合缆绳(涤丙混合缆绳直径不小于Xmm)。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X)合同和2)发票或者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缆绳直径、缆绳材质、发票或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材料需用户签字或盖章)。对于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若到货验收材料或发票中的买方与无固定总价协议中的买方不一致的,还应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或发票,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若到货验收材料或发票中的买方与无固定总价协议中的买方一致的,无需提供采购订单。同一个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或发票或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
信誉要求:无。3.4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X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X投标),认可该X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X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X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应为本次申请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申请。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申请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申请,否则相关的所有申请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具备厂房和生产设备X.厂房要求:投标人厂房若厂房为自有,投标人需提供厂房的产权证明文件(如不动产登记簿或房产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明或房屋买卖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以及厂房彩色照片X或子X或子公司厂房的产权证明文件,同时提供相互关系证明材料,则视为厂房为投标人自有;若厂房为租赁,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限至少覆盖投标有效期)和最近租赁期的租金发票以及厂房彩色照片(如厂房租赁为免租金模式,可不提供租金发票,但须提供合理性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B.设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制绳机、制股机和拉力试验设备。提供设备证明文件:①设备实物彩色照片;②发票或设备购置合同或有效期内的校验证书等其他自有证明文件。设备须为自有设备,不接受租赁设备。投标人所提交的设备证明材料若是设备购置合同,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页(国内设备购置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外设备购置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设备名称。未提交设备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设备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设备要求的,均视为无效设备。(3)工厂认可证书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且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船级社(CCS或ABS或DNV或BV之一的)工厂认可证书,认可产品明细中应包含锦纶(或尼龙或聚酰胺)缆绳、丙纶(或丙纶长丝或聚丙烯)缆绳、涤丙混合(或涤纶丙纶混合编织或聚酯聚丙烯或聚酯聚烯烃)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