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海南 2026-08-03
| 组织方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招商主体 | |
| 披露起止日期 | X年X月X日 至 X年X月X日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Xpan>/联系方式X-X 部门负责人:Xpan>/联系方式X-X |
| 保证金付款账户 | 点击此处查看 |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货币单位:XX
标的名称 | X债权 | |
债权资产标的简况 | 债权总额 | X.X (基准日:X年X月X日) |
本金 | X.5 | |
利息、罚息及复利 | X.X | |
其他费用 | 5.X | |
债务人经济性质 | 国有 √其他 | |
债权资产现状 | 一、基本信息 截至X年X月X日,债务人X欠付债权本金为X.5X,利息、罚息为X.XX,其他费用为5.XX,合计X.XX。 二、担保情况 1.抵押担保: X名下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中X主楼(-1至X层)、后勤楼、车库,房屋总建筑面积X.X㎡,土地使用面积X.X㎡。 2.质押担保: (1)四海永富X公司持有的XX%股权质押。 (2)X持有的三亚XX%股权质押。 3.保证担保: (1)四海永富X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罗海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及执行情况 1.X年5月X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X)琼X民初X号。 2.截至X年X月X日,抵押物经司法拍卖处置,一拍、二拍、变卖程序,均已流拍。 3.X年X月X日, 4.X年7月X日恢复执行立案,案号(X)琼X执恢X号。 | |
其他需要 披露内容 | 1、本项目为X北京市X公司X三亚X行进行清收处置的债权资产,成交后受让方需与X北京市X公X三亚X行签署债权转让三方协议。 2、抵押物现状: (1)地理位置优越 抵押物地处三亚X仅一街之隔,隔河望海,交通便利,距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约XXX周边商场资源丰富,较有代表性为金润阳光、一号港湾城等,同时X布着免税店、X等购物场所,以及美食X和酒吧街。 (2)会晤资源丰富 (3X需求匹配 抵押物拥有可容纳多达X人的多功能宴会厅和会议室,会议与宴会设施齐全,配套服务全面XX、全场Wi-Fi等配套X部X人士。 3、债权接续的原始文件由意向受让方至转让方处查勘,债权瑕疵或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相关交易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与北交所及转让方无关。 4、最终受让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依法履行发洗钱义务,成为受让方后,应主动向转让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自然人客户应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经常居住地址、联系电话;非自然人客户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如有)、受益所有人真实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经办人电话; 5、受让方声明:(1)我方符合受让方准入条件且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2)我方已知悉受让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自行核实并判断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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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 ||||
基本情况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住 所 |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河西路X号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张威 | |||
注册资本 | / | |||
企业类型 (经济性质) | XX公司(上市) | |||
内部决策 情况 | 本次转让事项已X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符合议事规则及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A.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其他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XX |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性支付 B.X期支付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要求,在指定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北交所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且有权单方面宣布本次转让无效并有权另行处置转让债权。 2、受让方在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价款。 3、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项目成交金额[0.2]%的标准向北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北交所将于收到全部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发票。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债权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X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债权转让公告内容及债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债权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债权标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北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可以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 5、如本项目在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北交所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的内容延长公告时间,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 |
交易价款 托管结算 | √A.由北交所托管结算 B.自行结算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根据国家金融监X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金规〔X〕X号X不得向下列人员或机构转让资产: (一)X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X,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国家金融监X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 |
保证金 设定 | 1、交纳金额:X.XX。 2、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下午XX时前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A.支票 √B.电汇 √ 4、保证事项: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限不少于7日,如本项目在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北交所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的内容延长公告时间,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确定没有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如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交易双方在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履约保证金。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北交所及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优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X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进行追偿: (1) 意向受让方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X、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2)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 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的; (4) 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 或在竞价过程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5) 竞价结束后,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的; (6) 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向北交所交纳服务费的。 5、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不存在上述“保证事项”中北交所及转让方有权扣收保证金情形的,在转受让双方完成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北交所已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后,北交所在转让方向北交所出具保证金划款函起[ 3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其保证金将在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保证金退款申请函[3]个工作日内原金额原路返还。 | |
四、发布信息
信息披露期 | 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投资方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A.信息披露终结。 B.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披露内容,按照 /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最多延长 / 个周期(两选其一)。 C.变更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1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成交 √不变更披露内容,延长信息披露期7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意向受让方竞价及遴选方式 | √1、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B.招投标 C.拍卖 D.其他
2、动态报价 (1)自由报价期为/个工作日 (2)限时报价周期为/X钟(即/秒) (3)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大写)X(小写¥/) 注:1、自由报价期自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至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期满次日起第/个工作日(上午/下午)/时止; 2、限时报价周期应不少于1X钟(即X秒)。 3、其他遴选方式:/ |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货币单位:XX
标的名称 | X债权 | |
债权资产标的简况 | 债权总额 | X.X (基准日:X年X月X日) |
本金 | X.5 | |
利息、罚息及复利 | X.X | |
其他费用 | 5.X | |
债务人经济性质 | 国有 √其他 | |
债权资产现状 | 一、基本信息 截至X年X月X日,债务人X欠付债权本金为X.5X,利息、罚息为X.XX,其他费用为5.XX,合计X.XX。 二、担保情况 1.抵押担保: X名下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中X主楼(-1至X层)、后勤楼、车库,房屋总建筑面积X.X㎡,土地使用面积X.X㎡。 2.质押担保: (1)四海永富X公司持有的XX%股权质押。 (2)X持有的三亚XX%股权质押。 3.保证担保: (1)四海永富X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罗海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及执行情况 1.X年5月X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X)琼X民初X号。 2.截至X年X月X日,抵押物经司法拍卖处置,一拍、二拍、变卖程序,均已流拍。 3.X年X月X日, 4.X年7月X日恢复执行立案,案号(X)琼X执恢X号。 | |
其他需要 披露内容 | 1、本项目为X北京市X公司X三亚X行进行清收处置的债权资产,成交后受让方需与X北京市X公X三亚X行签署债权转让三方协议。 2、抵押物现状: (1)地理位置优越 抵押物地处三亚X仅一街之隔,隔河望海,交通便利,距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约XXX周边商场资源丰富,较有代表性为金润阳光、一号港湾城等,同时X布着免税店、X等购物场所,以及美食X和酒吧街。 (2)会晤资源丰富 (3X需求匹配 抵押物拥有可容纳多达X人的多功能宴会厅和会议室,会议与宴会设施齐全,配套服务全面XX、全场Wi-Fi等配套X部X人士。 3、债权接续的原始文件由意向受让方至转让方处查勘,债权瑕疵或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相关交易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与北交所及转让方无关。 4、最终受让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依法履行发洗钱义务,成为受让方后,应主动向转让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自然人客户应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经常居住地址、联系电话;非自然人客户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如有)、受益所有人真实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经办人电话; 5、受让方声明:(1)我方符合受让方准入条件且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2)我方已知悉受让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自行核实并判断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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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 ||||
基本情况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住 所 |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河西路X号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张威 | |||
注册资本 | / | |||
企业类型 (经济性质) | XX公司(上市) | |||
内部决策 情况 | 本次转让事项已X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符合议事规则及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A.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其他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XX |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性支付 B.X期支付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要求,在指定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北交所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且有权单方面宣布本次转让无效并有权另行处置转让债权。 2、受让方在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价款。 3、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项目成交金额[0.2]%的标准向北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北交所将于收到全部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发票。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债权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X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债权转让公告内容及债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债权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债权标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北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可以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 5、如本项目在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北交所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的内容延长公告时间,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 |
交易价款 托管结算 | √A.由北交所托管结算 B.自行结算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根据国家金融监X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金规〔X〕X号X不得向下列人员或机构转让资产: (一)X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X,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国家金融监X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 |
保证金 设定 | 1、交纳金额:X.XX。 2、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下午XX时前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A.支票 √B.电汇 √ 4、保证事项: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限不少于7日,如本项目在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北交所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的内容延长公告时间,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确定没有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如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交易双方在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履约保证金。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北交所及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优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X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进行追偿: (1) 意向受让方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X、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2)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 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的; (4) 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 或在竞价过程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5) 竞价结束后,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的; (6) 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向北交所交纳服务费的。 5、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不存在上述“保证事项”中北交所及转让方有权扣收保证金情形的,在转受让双方完成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北交所已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后,北交所在转让方向北交所出具保证金划款函起[ 3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其保证金将在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保证金退款申请函[3]个工作日内原金额原路返还。 | |
四、发布信息
信息披露期 | 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投资方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A.信息披露终结。 B.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披露内容,按照 /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最多延长 / 个周期(两选其一)。 C.变更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1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成交 √不变更披露内容,延长信息披露期7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意向受让方竞价及遴选方式 | √1、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B.招投标 C.拍卖 D.其他
2、动态报价 (1)自由报价期为/个工作日 (2)限时报价周期为/X钟(即/秒) (3)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大写)X(小写¥/) 注:1、自由报价期自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至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期满次日起第/个工作日(上午/下午)/时止; 2、限时报价周期应不少于1X钟(即X秒)。 3、其他遴选方式:/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