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X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X行X)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X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处于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X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X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X]或[(国家注册X师(给水排水)]。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b.不X项X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X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X 年 1月1 日以来,承担X相类似的设计X总承包业绩之一。
单项合同额(设计规模指X造价)≥ XX人民币市政排水管道X总承包或X造价≥ XX人X总承包。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额(设计规模指X造价)≥ XX人民币市政排水管道X或X造价≥ XX人民币)的设X总承包中承担设计工作的业绩且必须是联合体参与方)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额(X造价)≥ XX人民币市政排水管道X或X造价≥ XX人民币)的施X总承包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业绩且必须是联合体参与方)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X 年 1月1 日以来,承担过类X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之一
单项合同额(设计规模指X造价)≥ XX人民币市政排水管道X总承包或X造价≥ XX人X总承包。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额(设计规模指X造价)≥ XX人民币市政排水管道X或X造价≥ XX人民币)的设X总承包中承担设计工作的业绩且必须是联合体参与方)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额(X造价)≥ XX人民币市政排水管道X或X造价≥ XX人民币)的施X总承包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业绩且必须是联合体参与方)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年 月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X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X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X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X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需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X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9X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