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云南水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基地资产转让(三次挂牌)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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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云南水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基地资产转让(三次挂牌)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云南   2026-08-03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楚雄彝族自治州]云南水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基地资产转让(三次挂牌)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产权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资产类型

    闲置资产

    转让底价

    5,X.XX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X】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

    X站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至X-X-X XX。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X公司,以下统称“云交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云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X权且处X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X、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

    注册地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X号昆钢大厦8

    法定代表人

    杨小昆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内部决策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批准机构

    评估情况

    评估价值

    5,X.XX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X4X

    核准(备案)单位

    核准(备案)文号

    X-X

    核准(备案)日期

    XX6

    标的情况及列表

    资产名称

    资产情况

    备注

    房屋建筑物

    X项,建筑面积合计X,X.X平方米,位于楚雄市经济开发区桃园工业园区,主要为总降压站及配电室、水泥包装机房及配电室、联合储库(原料堆棚)、化验办公楼等

    其中9项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主要有X线设备基础及附属、砂石料场(X线)、水泥搅拌框架、厂区绿化、原料堆棚外砌墙、厂区毛石挡土墙等。

    \

    土地使用权

    位于楚雄市经济开发区桃园冶金化工园区,面积为X,X.X㎡。用途X工业用地。证载终止日期:XX月。

    \

    机器设备

    X项,主要为双螺杆空气压缩机、DSC控制系统、辊压机、布袋收尘器、水泥磨、球磨主减速机、立磨减速机等。

    \

    电子设备

    X项,主要为各类电脑、打印机、空调等。

    \

    存货

    X项。其中主要包括矿渣微粉、公X石、石粉褐煤、助磨剂、水泥等生产原料及三X皮带、轴承、螺栓、断路器、尼龙销等备品备件。

    \

    上述资产详见“资产明细表”

    重大事项及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资产在“资产明细表”范围内按现状X体进行转让。

    2.此次转让资产范围以现场展示为准,部X标的有可能存在X配件缺失、不完X、已失效等现象,转让方对设备的使用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转让资产实物与评估报告及标的清单完全一致,同时不因实物的减少而减少转让价款。

    3.本项目房屋建筑物中的商混站生产线、矿渣立磨生产线、厂区土地及配套的附属设施等部X资产,处于租赁状态中,租期至X8X日。

    4.

    5.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X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6.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资产处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并对此行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在报名时提交。

    7.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

    8.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9.信息披露行为及公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X期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XX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手续

    1.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XXX站(***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资格经云交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2.报名材料包括:

    1)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材料》(包含:受让产权报名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现X络电子竞价须知,由云交所提供),上述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2)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需法人授权,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法人组织须提交可以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5)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用电脑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X、合法和有效。

    3.注意事项:

    1)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云交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2)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www.ejyX.com)的《ee

    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

    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X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应于收到e交易系统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过e交易系统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成交价确定:

    1.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成交价为不低于转让底价的有效报价;

    2.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交易价款(成交价的X%)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将剩余部X交易价款(成交价的X%)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除首期交易价款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受让方须提供转让方认可的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的独立付款保函(保函有效期至少覆盖至剩余价款付清日后X日),并按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利息自首期价款足额支付完毕次日起计算,至剩余X%价款实际足额付清之日止。

    2.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

    A.交易保证金;

    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C.首付交易价款。

    三、资产移交及权证变更:

    1.资产移交

    1)受让方付清首付交易价款且向转让方按上述“价款支付与结算”条件提供银行保函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进行标的移交,转让方将基建档案、设备仪器档案移交给受让方,会计档案、管理类档案等由转让方自行处理。经双方交验并签署《标的移交清单》后视为标的移交完成,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以实际现状进行移交,云交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其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清楚并接受标的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面积、资产品牌、质量、数量、型号/标识、厂家、价值、生产日期及瑕疵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竞买申请及报价。

    3)项目中涉及租赁的资产在成交后,受让方承接原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4)项目中涉及租赁的资产,以标的移交完成之日为基准点,标的移交完成之前的租金归转让方所有,标的移交完成之后的租金归受让方所有,若转让方已收取则由转让方支付给受让方。

    2.权证变更

    1)受让方付清首付交易价款且向转让方按上述“价款支付与结算”条件提供银行保函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不动产过户手续。因受让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政策上的限制、事实上的障碍)无法办理标的过户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面积均为证载面积,过户时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确认为准。

    四、本项目资产原涉及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证照均已过期。若成交后受让方须进行本项目资产原涉及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自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生产经营相关证照,所产生的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1.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

    2.以标的移交完成之日为基准点,标的移交完成之前的租金归转让方所有,标的移交完成之后的租金归受让方所有,若转让方已收取则由转让方支付给受让方。

    六、其他: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品牌、质量、数量、型号/标识、厂家、价值、生产日期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产权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特别说明:

    1.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交易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2.    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标的权证变更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资产质量、结构、面积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产权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交纳方式

    提交报名后根据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保证金及交纳时间

    交纳金额:XX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XX时前(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

    处置方式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X禁入单位名单》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

    2.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X。受让方未按要求支付云交所服务费的,该费用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交易条件要求的。

    4.若出现交易保证金转违约金情形的,在扣除云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违约金的划转无需再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确认。

    附件下载:

    资产明细表-存货.pdf

    资产明细表-电子设备.pdf

    资产明细表-房屋建筑物.pdf

    资产明细表-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pdf

    资产明细表-机器设备.pdf

    资产明细表-土地使用权.pdf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X号XB2-3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经理、张经理

    咨询电话

    X-XX

    咨询时间

    工作日9XXX

    现场展示及踏勘

    展示地点

    楚雄基地厂区内

    展示及踏勘时间

    公告期间内

    踏勘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X

    特别提示

    1.现场踏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登记(自然人:X及复印件一份并签字捺手印);法人:X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均须加盖公章)。

    2.现场踏勘时请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与踏勘联系人预约踏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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